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渠县通济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841545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1725民初2610号
    案号 (2021)川1725执65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渠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渠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4-09
    发布日期 2021-07-26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四川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渠县通济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渠县支行借款本金1640万元及截止2020年8月12日下欠的利息、罚息638287.14元,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2020年8月13日之后的利息和逾期还款罚息至贷款还清时止; 三、被告四川通济粮油有限公司、叶全、孙祥玉、李建玉对上诉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1726元,由被告渠县通济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