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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鄂银保监罚决字〔2018〕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违规为项目建设提供融资;(二)借助通道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并承担实质性风险;(三)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信贷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账户。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28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陈新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