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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伊市(消)行罚决字〔2021〕0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施工现场未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4
    决定机关 伊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