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西市监工商处字〔2017〕8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查,该批次“芒果汁饮料”在标签的正面用鲜艳颜色和较大字体标识“芒果汁”,“芒果汁”后用较小字体标识“饮料”。该产品真实属性名称为“芒果汁饮料”,标识的“芒果汁”容易使消费者将该饮料误导为果汁。经查,该品牌饮料是从东莞市味盟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的,2016年9月3日至2017年6月5日,“芒果汁饮料”购进72瓶、销售了52瓶;“红番石榴汁饮料”购进96瓶、销售了80瓶;“水蜜桃汁饮料”购进72瓶、销售71瓶;“红葡萄汁饮料”购进96瓶、销售46瓶;“金桔柠檬汁饮料”购进72瓶、销售63瓶;进货价格均为6.55元/瓶、销售价格均为7.00元/瓶。货值金额为2856元,违法所得140.4元。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罚款:2万元。 二、没收违法所得:0.01404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7-27 |
决定机关 | 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王松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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