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50067****072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509民初2770号
    案号 (2021)苏0509执547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6-01
    发布日期 2021-08-23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锐名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9560.3元。(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号;或汇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吴江支行营业部,账号:6228400407190724264)3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5元,由被告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原告已经预交的诉讼费,本院不再退还。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