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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徐市监案处字〔2017〕第0402016133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二、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01
    决定机关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龙秋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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