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锡)文广旅综罚字〔2021〕第00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27 |
决定机关 | 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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