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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湛霞税二分局罚〔202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8-11-01 至2018-11-30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行政处罚内容 拟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0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