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海)应急罚[2019]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4
    决定机关 南通市海门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