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澄市监案字(2019)第01-1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5
    决定机关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