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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龙市监处字〔2016〕1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正当有奖销售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立即停止上述有奖销售;2、处以罚款20000元,上缴财政。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0-27
    决定机关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建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