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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博自然资林罚书字【2020】第N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行为人玉林龙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晓明)于2015年12月开始在博白县龙潭镇茅坡村3林班79.1、79.2、52.1小班一带,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平整林地硬化道路面积5789平方米。以上事实有当事人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1.责令限期(2020年12月25日前)恢复原状。2.并处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5789平方米每平方米12元的罚款6946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2
    决定机关 博白县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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