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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范道顺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80077****98XA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823民初2598号
    案号 (2020)闽0823执69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杭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上杭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3-26
    发布日期 2020-09-2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福建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福建省闽西天龙变压器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福建省上杭县兴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返还代偿款10471383.6元,并支付该款自2019年8月28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六计算的资金占用费; 二、福建省闽西天龙变压器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福建省上杭县兴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44873.95元; 三、若福建省闽西天龙变压器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期限履行第一、二项确定的义务,福建省上杭县兴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权申请拍卖、变卖福建省闽西天龙变压器有限公司、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以抵押登记为准),并就拍卖、变卖款项优先清偿上述债务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鑫德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刘玉铭、李美金、范金凤、邓清亮、刘玉珍、钟立娟、张天生、温春秀对前述第一、二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福建省闽西天龙变压器有限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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