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80077****98X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8民初53号 |
案号 | (2020)闽08执339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3-23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福建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2020年3月18日前返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46420000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计算方法:1.截止2019年12月7日的利息822489.28元、罚息776026元、复利4359.19元,利息、罚息、复利合计1602874.47元;2.罚息:以尚欠借款本金14642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2月8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当年度11月8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加4基点后的1.5倍计算的罚息;3.复利:以前述第1、2项所述尚欠借款利息、罚息为基数,从2019年12月8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当年度11月8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加4基点后的1.5倍计算的复利); 二、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2020年3月18日前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行支付因本案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138000元; 三、若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依约足额履行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行有权依法申请折价、拍卖或变卖以下抵押物、质押物:1.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上杭县南岗工业开发区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闽(2017)上杭县不动产权第0001060号];2.福建省闽西天龙变压器有限公司坐落于上杭县工业园区龙翔大道东段的房地产[房产证号:杭房权证(2013)字第132475号、杭房权证(2013)字第132476号、杭房权证(2013)字第132477号、杭房权证(2013)字第132478号,土地使用证号:上杭县国用(2011)第1978号];3.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云南沧源华通水电开发有限公司49%的股权;前述抵押、质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前述第一、二项所述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偿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行的债务; 四、刘玉珍、钟立娟、张天生、温春秀对前述第一、第二项所述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偿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行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五、本案案件受理费782604.3元,减半收取计391302.1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由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闽西天龙变压器有限公司、刘玉珍、钟立娟、张天生、温春秀共同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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