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津药监(五办)罚﹝2020﹞4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生产的“脱细胞异体真基质软组织补片”276片和”脱细胞异体真皮基质口腔组织补片”259片;2、没收违法所得945585元;3、处罚款6388500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06 |
| 决定机关 |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