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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漯市监郾字【2021】10-0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2箱(480盒)不符合规定的芦荟固体饮料;2、处以6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31
    决定机关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