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万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10079****61XB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04民初10919号 |
案号 | (2021)皖0104执415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日期 | 2021-05-13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安徽万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安徽毫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代偿给邵现飞、赵玉英、邵刚、李秀英的赔偿款,强制执行费共计76558元。如未按约履行,则安徽万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自愿按照93116元给付,另自愿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倍标准,以93116元为基数,给付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安徽毫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有权按该93116元及上述利息标准一并申请执行;二、双方言明纠纷一次性了结;三、本案案件受理费2128元,减半收取1064,由安徽毫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4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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