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经市管罚处字〔2017〕5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鉴于此,建议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0元-18000元=12000元。综上所述,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14000元。以上处理意见当否,请批示。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5-02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林福发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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