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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经市管罚处字〔2017〕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虚假广告(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鉴于此,建议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0元-18000元=12000元。综上所述,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22000元。以上处理意见当否,请批示。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25
    决定机关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
    法定代表人 林福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