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市政工程道路警示灯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020720671.6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12247951U 公开(公告)日 2020-12-29
申请公布号 CN212247951U 申请公布日 2020-12-29
分类号 E01F9/615(2016.01)I 分类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发明人 武方健;刘维朋;于海超;满志彪;姜艳艳 申请(专利权)人 青岛登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众允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罗斯青
地址 266000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中段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市政工程道路警示灯,包括箱体、支柱和延长杆,所述延长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有警示器主体,所述警示器主体的内壁设置有灯具,所述箱体的两侧均开设有凹槽,所述箱体的内壁开设有滑槽,所述滑槽的内壁活动连接有滑块,所述滑块的表面固定连接有长杆,所述长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有轴架,所述轴架的内壁活动连接有活动轴,所述活动轴的表面固定连接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支杆。该市政工程道路警示灯,通过支柱、延长杆和警示器主体的设置,支柱在箱体的上表面,延长杆在支柱中可以上下移动,警示器主体在延长杆的上表面,可以通过调节延长杆调节警示灯的高度,较高的警示灯可以更加醒目,有更好的警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