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兰执法行罚字[2019]第0050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乱刻画、乱涂写、乱张贴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建议对浙江蚂蚁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08 |
决定机关 | 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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