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南市监处字[2021]27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福建恒通卫浴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的水槽(家用不锈钢水槽)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12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8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0
    决定机关 省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颜和钦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