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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通)食药监食罚〔2016〕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2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5-20
    决定机关 通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袁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