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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宜银监罚决字[2018]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按揭类贷款资金用于购房、违规以本行股金质押进行贷款的行为负有承办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24
    决定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