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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渝大足市监处字(2020)50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9
    决定机关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薛英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