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渝大足市监处字(2020)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消除影响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15
    决定机关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薛英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