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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闵处〔2020〕1220200006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5000万元,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8
    决定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周雄飞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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