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榆政资规处字〔2020〕9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孟家湾乡马大滩村建设道路。共占地13995.5平方米(20.99亩),已形成违法用地事实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你公司退还违法占用13995.5平方米(20.99亩)土地;2.没收你公司违法占用13995.5平方米(20.99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你公司违法占用13995.5平方米(20.99亩)其他农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8元的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壹仟玖佰陆拾肆元整(¥11.1964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02 |
决定机关 |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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