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2021〕罚决字第03-02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6月19日08时53分,萧山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北干中队执法人员通过公民举报发现,当事人浙江耀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奥路萧政储出【2020】27号地块进行进行装卸货,敲墙、制作二次结构模板等施工作业,当事人施工的时间段处于中考语文考试期间,施工产生的噪声影响了工地东侧金山初中考点。当事人未遵守《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1年度中高考特殊时期环境噪声管理通告》规定“在2021年度高考日(6月7日、8日、9日、10日)、中考日(6月19日、20日)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日[7月3日、4日、5日,2022年1月初(具体日期待定)]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禁止在市区各考点周边实施下列行为: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房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该行为系中高考考试期间,未遵守市政府《通告》规定,在考点周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30000元。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八)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3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