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岳阳市玉浪种棉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 李美秋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617132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岳民初字第117号
    案号 (2015)岳法执字第0027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9-21
    发布日期 2016-07-1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湖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岳阳市玉浪种棉专业合作社偿付原告湖南省洪江市福达纺织有限公司加工费及运费75760.25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