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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兴市监桔吊处字[2017]4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责令限期接受年检,逾期不接受年检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吊销执照(登记证)#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14
    决定机关 黔西南州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