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隆阳区局烟处[2019]第530502539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法没收当事人甫兆英违法销售的红河(软甲)84mm 10条、红塔山(硬经典)84mm 5条、红山茶(软)84mm 5条,共计3个品种20条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没收后作公开销毁。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16 |
决定机关 | 云南省隆阳区烟草专卖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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