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台椒综执罚决字〔2019〕第0078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台州精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台椒综执罚决字〔2019〕第00780号当事人:台州精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1MA2AL21G7D(1/1)法定代表人:林枫联系电话:13867685063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聚海大道4298号6号楼众创空间141号(工位号)2019年8月1日15时00分,执法人员巡查至镇海中学台州分校项目工地,发现施工单位台州精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将工地里建筑垃圾渣土交给未具有处置建筑垃圾资质台州市金翔运输有限公司旗下的浙J?50278、台州市腾达运输有限公司旗下的浙J?37017、台州市华珅运输有限公司旗下的浙J?50883重型自卸车运输处置。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停止将工地里的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的运输单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已构成违法。具体证据如下:一.现场检查笔录、现场(草)图、现场照片证据,证实了当事人台州精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将镇海中学台州分校项目工地里建筑垃圾渣土交给未具有处置建筑垃圾资质浙J?50278、浙J?37017、浙J?50883重型自卸车运输处置被查处的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二.委托代理人张文达调查询问笔录1份,说明当事人台州精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将镇海中学台州分校项目工地里建筑垃圾渣土交给未具有处置建筑垃圾资质浙J?50278、浙J?37017、浙J?50883重型自卸车运输处置的时间、地点、经过等详细情况。三.委托代理人张文达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工程合同复印件各1份,已核实其主体资格和经营情况。四.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006200),证明了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台州精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将镇海中学台州分校项目工地里建筑垃圾渣土交给未具有处置建筑垃圾资质浙J?50278、浙J?37017、浙J?50883重型自卸车运输处置的行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五.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和镇海中学台州分校项目合同,证明了台州精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为镇海中学台州分校项目的施工单位。现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06 |
决定机关 | 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