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石银监函〔2014〕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未对质押物进行严格审查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四十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4-11-26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石嘴山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王少云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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