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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青)应急罚〔2020〕审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恒新钼业有限公司未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恒新钼业有限公司处人民币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6
    决定机关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