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莲林罚书字〔2018〕GA04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2年至2013年间,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审批,在丽阳街西段综合整治及管网改造工程中擅自将莲都区溪口大桥旁土名“通山背”山场开挖建设便道。经技术鉴定,涉案的场地为林地,林种为用材林,面积为1598平方米(长177米,平均宽9米,折2.4亩)。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2-27 |
决定机关 | 浙江省丽水市区林业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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