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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保)食药监食罚【201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要求销售散装食用油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2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30
    决定机关 保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