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资阳市荣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楷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779403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4)雁江民初字第2703号
    案号 (2015)雁江执字第0078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院
    执行法院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6-18
    发布日期 2015-10-16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四川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资阳市荣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退还原告周鹏购房款人民币150,000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