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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浙银保监罚决字〔2019〕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浙江永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和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负有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8
    决定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