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贵银保监罚决字〔2020〕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理财资金借助通道发放委托贷款,部分资金被挪用于兑付融资人发行的私募债、从部分理财产品中提取投资风险互换金,用于调节收益,刚性兑付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五十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28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正海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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