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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临综执罚决字〔2022〕第05-00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2年01月17日9时左右,当事人浙江大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旁西野风韵四期项目施工时,因水管破裂造成冲洗车辆的黄泥水流入三格沉淀池,后流向工地旁河道。于2022年01月17日10时30分被我局队员检查到。当事人已取得该工地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按要求应排放至青山污水管网,最终排放至污水处理厂。其行为属于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11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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