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永公(治)行罚决字[2019]5220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永嘉县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使用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系统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09月06日21时许,永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永嘉县瓯北街道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KTV检查,检查中发现员工没有刷信息卡。永嘉县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已构成未按规定建立、使用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系统。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06 |
决定机关 | 永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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