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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税一稽 罚 〔2021〕 99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所)将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05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