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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陕F汉台环罚〔202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和《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实施罚款:肆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7
    决定机关 汉中市汉台区环保督察工作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