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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汉区环罚字〔202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处罚内容 实施项目总投资额1%的罚款:壹拾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05
    决定机关 汉中市汉台区环保督察工作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