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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龙泉鉴真陶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季建强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9285324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浙0103民初7195号
    案号 (2018)浙0103执31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1-16
    发布日期 2018-03-2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款684637元,并承担延迟履行期间相应的迟延履行金。 2、负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4879元,申请执行费92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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