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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新区管环罚〔2021〕委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大气污染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立即整改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任元整(¥21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1
    决定机关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