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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珠横新综罚决[2020]土010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批准,自2020年3月起在横琴新区远志道东侧、厚朴道西侧、胜洲三路南侧、胜洲二路北侧(图斑号440402050306151817)擅自占用国有土地进行水泥硬底化,搭建临时板房,占地面积为13308.81平方米。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农用地13308.81平方米),对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13170.88平方米,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137.93平方米,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人民币199632.15元(13308.81㎡×15元m2)(拾玖万玖仟陆佰叁拾贰元壹角伍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3
    决定机关 广东省珠海市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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