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黔西南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担任龙山支行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审批发放借名贷款,套取信贷资金用于其本人证券交易。
    行政处罚内容 取消高管任职资格十年,并处罚款人民币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10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黔西南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