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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市监滨罚〔2020〕438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1万元, 没收金额: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0
    决定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